附:国家法规对年休假
的部分规定
一、员工有下列情形之
一的,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。
(一)员工全年事
假累计20天以上,所在单位不扣工资
;
(二)累计工作满
一年不满10年的员工,全年请
累计2个月以上的;
(三)累计工作满
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,请病假
累计3个月以上的;
(四)累计工作满
20年以上的员工,请
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;
(五)复原。新招
工人和自谋职业回原单位工作的,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,不享受年休假
二、年休假天数规
定
(一)职工累计工
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,法定带薪年
休假5天;
(二)职工累计工
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,法定带薪年
休假10天;
(三)职工累计工
作已满20年的,法定带薪年
休假15天。